关于全力推进佳木斯新机场建设的建议
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
第 号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内容:
一.案 据
1.佳木斯东郊机场始建于1932年,1998年市政府筹资对机场进行改、扩建,机场现占地面积260公顷,跑道长2200米,宽45米,机坪面积16800平方米,共有6条国内航线,2条国际航线,规模为4C级。佳木斯东郊机场的设计能力是30万人次/年, 2017年佳木斯航空港年吞吐量已达60万人次,远远超过设计能力,佳木斯东郊机场已不能适应我市航空事业的发展的需要。
2.我市是黑龙江省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与黑龙江省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匹配的枢纽机场,提高我市机场的运输能力,扩大机场规模,迫在眉睫。目前,鹤岗市也在论证和谋划建设民用机场,如鹤岗市建设民用机场的项目获批,将危及我市的黑龙江省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
3.建设年吞吐量达20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约需要建设资金20亿元左右。我市公共财力不足,短期内自行筹资建设新机场的可能性不大。
4.根据国际机场协会(ACI)研究成果,民航产业投入和产出比率是1︰8,机场通航后每百万旅客吞吐量,可以产生社会经济效益总和1.3亿美元;机场每100万旅客可为当地区域创造2500个直接就业岗位,每增加10万吨航空货物可直接创造800个直接就业岗位,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将带动6至8个间接就业机会;同时,民航运输作为速度最快的交通方式在提高出行效率和社会发展效率,节约社会成本。机场是城市现代化的显著标志,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应一个地区对外开放开发的程度,将成为带动城市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5.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通用机场建设,要求在偏远地区、地面交通不便的地区以及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枢纽运输机场周边建设通用机场,改善交通运输条件。
2016年11月,民航局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全面放开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为解决投建机场面临投资金额巨大、回收周期长、盈利困难的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
综上,我市建设新机场,势在必行。
二.建 议
1. 将建设新机场作为市政府近期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我市新机场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我市新机场项目早日获批。
2. 在我市财政资金不足的条件下,论证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吸收民间资本参与佳木斯新机场建设的可行性,以提高我市民用机场运载能力,服务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1) 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开展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前期工作,适时开展PPP项目的识别活动,并委托论证佳木斯新机场项目的交易结构,包括项目的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等。
2) 可采用BOT模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佳木斯新机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 积极开展佳木斯新机场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吸引潜在的投资方关注佳木斯新机场的建设,并着手对佳木斯新机场项目的投资回报和财政承受能力进行先行论证。
4) 佳木斯新机场项目的项目回报机制可采用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以有效拓展融资渠道,增加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
3. 建设佳木斯新机场项目需统筹兼顾民用航空与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加我市航空事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