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可数字电视家庭用户免费使用一对多应用模式机顶盒的建议
佳木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 )号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内容:
案据:
为了使市民能够看到高质量高清晰的电视,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下称“网络公司”)正在着手实施由有线电视到数字电视的更新换代。
数字电视的推广给广大市民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是网络公司在推广数字电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很多家庭不止一台电视机,一些家庭有两台甚至三台。网络公司提供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只能支持一台电视机,其他电视机无法使用,如果想使用,就要另行购买机顶盒(500元/个),并另行支付数字电视费。很多家庭对此无法接受,有的放弃使用其他的电视机,少数居民甚至拒绝安装数字电视。
多数市民认为,数字电视信号,并不能像煤气、水、电能一样定量计价出售。因无需另行铺设线路,同一线路在接入用户后支持一台或几台电视机并不增加网络公司的成本。数字电视线路入户的带宽是一定的,在这个带宽的范围内,消费者如何利用、利用的程度多大,应当是消费者自己的事,与网络公司无关。由于不增加网络公司的成本,网络公司没有另行收取费用的权利。
特别强调,基于现代家庭的人口少的特点,就一个家庭而言,不论安装几部电视机,多部电视机同时工作的几率很低,对一个家庭按每部电视机安装一部机顶盒而收取安装和收视费用,对用户极不公平。
应当认为,目前的机顶盒不支持“一对多”应用模式,是网络公司提供的机顶盒的设计不合理导致的,“一对多”应用模式已经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市场上已经有类似的产品销售。
数字电视市场在我市不存在竞争,买卖双方相互博弈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由于网络公司的垄断地位,不允许使用“一对多”应用模式机顶盒,极易被理解为是出于获取经济利益的需要。推广数字电视不但要注重其经济利益,也不应当忽视数字电视的公益性。
另外,数字电视机顶盒的价格偏贵:2005年在其他地区开始推广数字电视的时候,价格是500元,现在6年过去了,价格还是500元。而同等性能的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经过6年的演进,价格可能只有当年十分之一了,但是机顶盒的价格却一直没有下降,这是不合常理的现象。
建议:
1. 鼓励网络公司开发支持多台电视可同时观看不同电视节目的“一对多”应用模式的机顶盒,允许家庭用户使用“一对多”应用模式的机顶盒。
2. 家庭用户按户支付数字电视的安装费和收视费。合理限定同一家庭用户使用电视机的台数,对超过限定数量的部分,网络公司可另行收费,或采取其他变通方式。
3.规范网络公司的收费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合理的数字电视收费方式和标准。
代表签名: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