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修沿江十里景观带石廊的建议
佳木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 )号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内容:
案据:
为美化城市环境,市政府投巨资在沿江堤岸修建了大理石护栏,并在上面安装了景观灯。夜幕降临,大理石护栏和位于其上的景观灯犹如一条蜿蜒的彩带,将我们的城市装扮的婀娜多姿,提升了沿江十里景带的品位,美化了我们的生活环境。
但是,经过一定时间段人们发现,沿江十里景带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现象:大理石护栏上的很多景观灯的灯罩被破坏,有的被打碎,有的被整体卸下来,灯泡被打碎或取走,留下残破不堪的石窟,人们感觉不到美观,反而觉得大煞风景。此情情景,影响了外来游客对我市人文环境的综合评价,贬损了我市的城市形象。
景观灯本来的设计是好的,但是因为景观灯本身易损坏的特点,加之极少数别有用心、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不利己的人进行的蓄意破坏、偷盗等不光彩的行为,大理石护栏上的很多景观灯缕次修复,缕遭破坏,令人痛心疾首。市政府的良苦用心,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建议:
1.将用以安置景观灯的镂空的石龛换成实心的石柱,经久耐用且不失美观,又不容易被破坏,能实现美化环境的目的。
2.美化城市环境应首先着眼市情,在下大力气进行市政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市民修养,严历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的不法分子。
代表签名:
2012年 1月13日